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精通音乐表演理论与技术,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备一定的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的指挥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
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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