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选招计划(36人)
语文13人,数学13人,英语4人,音乐2人,美术2人,体育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全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及人事代理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2、教龄2年以上(截止2014年8月31日)。
3、学历达标,教师资格证达标。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参与国家明令禁止的社会活动的人员;
5、近2年考勤记录中出现学期内累计事假1个月、年度内累计病假2个月和旷职10天以上的人员;
6、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以及因其它问题不宜报名的人员。
三、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各单位要将本办法传达至全体教职工,让全体教职工了解掌握政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14年县直小学教师选招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上交近期免冠一吋照片3张,办理说课通知书用。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学校要对其报考资格、证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研究,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2014年县直小学教师选招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并将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4日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填写《2014年县直小学教师选招报考人员一览表》(一式二份),同时将报名人员的《2014年县直小学教师选招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表、任班主任经历证明和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局人事科(报名表、一览表同时报电子版),个人证件材料分袋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证件作逐一审核,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同时取消下学年评优选模、参评高一级职称的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教师选招。
(三)录取办法
入选人员,个人基本素养分数与说课分数相加为个人成绩(满分100分),根据选招计划,按照个人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个人成绩相同者以说课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员。
(四)基本素养分数
根据个人提交并经组织审核属实的原始证件进行累计记分,同种荣誉称号按最高级计分,满分最高为30分。以下10项累计得分为个人基本素养分数。各种证件形成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1、教龄:每满1年记0.5分,最高记5分。
2、班主任:任班主任不满3年者每年计0.2分,3年及以上的每年计0.5分,最高记5分。
3、学历:中专3分,专科5分,本科7分,研究生10分(有学位加2分)。
4、年度考核:近2年年度考核每获得1次优秀等次计2分。
5、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省级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省级以上4分,市级2分,县级1分)。
6、十佳班主任:市级5分,县级3分;优秀班主任:市级4分,县级2分;优秀班主任与十佳班主任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得分项计分(部门表彰的十佳班主任:市级3分,县级1.5分;优秀班主任:市级2分,县级1分)。
7、师德标兵:省级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部门表彰的省级以上4分,市级2分,县级1分)。
8、名师:水城5分,县名师3分。
9、教学能手(录像类教学能手降一个级别计分):省级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10、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综合):一等奖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1.5分;二等奖省级3分,市级1.5分,县级1分;三等奖省级1.5分。录像优质课,一等奖省级3分,市级1.5分,县级1分;二等奖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三等奖省级1分。教坛新秀、双十佳教师,市级1.5分,县级1分。本类获奖项目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得分项计分。
要求:9、10项获奖证书必须与所报学科相符
(五)说课分数
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学科进行说课,满分为70分(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予以公示,上报的材料要实事求是,清晰规范,任班主任经历证明要写明起止年月,在何学校何年级何班任班主任,学校校长要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查证,对弄虚作假和违反组织纪律的学校领导和当事人全县通报并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
温馨提示:
《2014年县直小学教师选招报名表.doc》《2014年县直小学教师选招报考人员一览表.doc》来源于高唐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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