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
2、面试按学科分成五组:一组上午历史、地理学科,下午语文学科;二组上午物理、生物学科,下午数学学科;三组上午政治、信息技术学科,下午英语学科;四组上午音乐学科,下午体育、美术学科;五组全天幼儿园教师、舞蹈。上午面试考生务于8:00前;下午面试考生务于13:00前;幼儿园教师、舞蹈专业参加面试全部人员务于上午8:00前到达相应候试室。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所携带的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判零分。
4、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签,产生面试顺序,并在《面试顺序登记表》上登记签名,并领取面试顺序号。
5、考生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试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考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6、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进入备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判零分。教材及备课纸统一发放,备考时间为30分钟(舞蹈专业除外)。
7、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统一发放的教材及现场所备教案。面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得向评委介绍个人姓名等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判零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8、面试结束后将教材、备课纸上交工作人员,不准带出场外。
9、考生面试成绩公布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议论。
10、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