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来源:黑龙江东方学院 阅读:2315 次 日期:2014-07-28 13: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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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14级新同学:

你好!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热烈祝贺你考入黑龙江东方学院,即将开始你人生中最美好难忘的大学时光。为帮助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

一、入学安排

新生报到必须持有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近期同一底版的一寸免冠照片10张。新生2014年8月27日、8月28日在老校区(学府路331号)报到,入学教育时间为8月29日至31日,开学典礼时间为9月1日。希望你能根据本须知要求既不提前,也不拖后,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务处请假。教务处联系电话:0451-85963912。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根据有关规定不能电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再予以注册。

二、报到材料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精神,黑龙江省省内生源考入省内高等院校的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入我院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报到时一律携带本人的“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即本人纸质档案)”,不可邮寄到学校。材料袋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取。为保证偏远地区学生按时报到,“报考材料袋”可延缓至两个月内办理完毕,新生可先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来校报到,待以上材料办好后,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学校,录取通知书丢失不能补发,注意保管好,不要丢失。逾期不交“考生报考材料袋”者,视为复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团关系迁至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四、新生报到交费

(一)财务处需收款项:

1.学费: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批准(黑价行【2014】165号),我院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乳品工程、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给水排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造价等专业学费为14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专业学费为12500/年。

2.宿费: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一律住校,宿舍实行统一化管理。在老校区6人间宿费1000元/年;8人间宿费800元/年。

3.书费:新生预收书费1200元(以教务处教材科书目为准),多退少补。

4. 军训服装费:60元/套。

(二)交款方式

1.学院采用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收取各项费用。

请各位同学将应缴款项于8月22日16点之前存入学院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或存折中,以便学院财务处统一划款收费。应缴金额参考如下(宿费暂按6人间统一收费,2014年10月下旬待学院迁入平房新校区时,按实际入住的房间及物价局批准的新标准收取并补缴差额):

(1)学费为150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合计¥17260元;

(2)学费为140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16260元;

(3)学费为130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15260元;

(4)学费为125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14760元。

(5)请同时存入存款手续费,邮政储蓄银行同城免费,异地省内按存款额1‰收取,最高10元;跨省异地按存款额5‰收取,最高20元(这是持折、卡存款方式交的手续费,如用汇款方式手续费最高为50元)。在校期间生活费也可同时存入。

2.“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卡)入学时请携带并一定妥善保管,切勿丢失。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通过此存折(卡)缴纳学杂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

注:银行发放的存折及银行卡的初始密码分别为存折账号的后六位及卡号的后六位,请同学们务必在首次存款前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存折到本地营业窗口修改两个初始密码,如不及时更换密码,将不利于资金的安全。

3.校园内设有“邮政储蓄银行”的存、取款机供大家使用。

五、保险费

新生入学后一律纳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四年共需缴纳医疗保险费1425元。其中,政府承担960元,个人承担465元。具体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120元,医保卡制卡费25元,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320元。

六、公寓备品

为了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杜绝“黑心棉”和“细菌超标”的行李带进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纤维局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床上物品由学校从经过省纤维检验局公示的企业招标统一代购。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统一规格型号,统一颜色,免费清洗,全套行李、备品费用为378元,报到时缴纳现金。

七、资助政策

我院学生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学习进步奖评定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成功后报到时持当地教育局受理凭证到学校办理回执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事宜请学生自行上网查看信息:

1.黑龙江省学生请登录“黑龙江助学网”

http://61.180.175.160/News_View.asp?NewsID=162;2

2.省外学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学生在校不能申请“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八、随《入学须知》寄新生入伍政策材料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请阅知。

九、报到接待时间

在 8月27日、8月28日期间,每天6时至20时,学院在哈尔滨火车站设新生接待站。其他时间也可在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343路公共汽车,到“东方学院”站下车;或乘11路公共汽车,到“医大二院”站下车,换乘68路、104路、114路、369路公共汽车到“东方学院”站下车。在哈尔滨西站下车的同学可乘坐11路公共汽车,到“医大二院”站下车,换乘68路、104路、114路、369路公共汽车到“东方学院”站下车。

乘坐飞机来校报到的新生,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哈尔滨火车站下车,火车站新生接待站接新生回学校。

新生来校报到乘飞机、火车或公共汽车时,务必注意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严防丢失。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十、服务指南

如你对新生报到过程中相关问题存有疑问,可与下列部门联系:

教 务 处:0451-85963912 学 务 处:0451-86653602

财 务 处:0451-86653603 招 生 办:0451-86655180

保 卫 处:0451-86655167 公寓管理中心:0451-86607145

党委办公室:0451-86693047 团委 办公室:0451-8662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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