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车辆设计与制造、运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掌握扎实基础理论、科学思维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技能,能在车辆工程技术领域从事车辆整车及零部件设计、制造、试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养要求
通过系统学习,本专业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修养以及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较好的科技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交流的能力;
(3)具有较宽厚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工程实际操作等基本技能;
(4)掌握本学科某个专业方向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及学科的前沿及发展趋势;
(5)具有初步的车辆整车及零部件设计、制造、科研开发、技术服务及组织经营管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全日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
四、主要课程
工程图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材料与热加工、互换性与技术测量、车辆液压与液力传动、单片机技术与应用、工程热力学、发动机原理、汽车构造、汽车设计、汽车理论、车辆试验学、汽车检测技术、车辆电控技术、专用汽车结构与设计、车辆人机工程学、汽车评估、电动汽车、企业管理、汽车营销与策划、车辆保险与理赔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金工实习、汽车驾驶实习、汽车结构拆装实习、企业生产实习、汽车电子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五、毕业条件
学生符合《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以下条件者即可毕业:
1.学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修满217学分,其中必修课196.5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通识通选课4.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2.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六、授予学位及条件
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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