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12号
省内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后,仍有部分院校未完成计划,现决定降低20分进行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时限为:7月26日9时起至14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具有2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户籍。省招委决定在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20分(文科521分,理科509分,不包括照顾政策分)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附表内院校选报一个志愿。
我省招委会规定:“在本科批次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可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批次线下原报志愿无效。”因此,本科一批批次线下的考生选报附表中降分征集志愿的院校时,将以此次填报的志愿为准。省招委会另规定“如果高校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只有文化课总分和户籍符合要求的2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考生才允许填报。
二、填报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及有关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及有关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在某校“院校在阅”状态,而被拒绝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6日
附件:
文科附表:省内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降分征集志愿文科招生计划
理科附表:省内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降分征集志愿理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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