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融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缺编一般干部实行公开选调的暂行规定》(融人社字〔2011〕6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详见计划表,附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条件
(一)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该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要求;
(三)属于融安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周年以上(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推荐材料。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
报名表附后,报名表挂在“融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gxrarc.com/site/ra/),请自行下载后如实填报,由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8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
4.报名地点: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2-6473768。
5.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原单位、主管部门自留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除选调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试外,其他选调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面试答辩考官评分组。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人员的平均分为有效分。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得分情况。考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和“阳光卫士”进行监督。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人选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在用人单位公告栏及“融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gxrarc.com/site/ra/),中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决定选调
依据考察情况,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温馨提示:
《融安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融安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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