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0年特岗 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阅读:88285 次 日期:2010-06-08 1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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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人〔2010〕40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3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现将我省2010年特岗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特岗 指标分配的通知》(云教人〔2010〕39号),各州(市)、县(市、区)于2010年6月18日前,在州(市)、县(市、区)招聘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和《2010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详见附件1),同时将计划表发送至省特岗办(省教育厅人事处,下同。电子邮箱:jytrsc@126.com),供省级招聘网站采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rs.gov.cn),是我省省级特岗 网站,应聘毕业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要求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一式2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为现场报名时间。应聘毕业生应按照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需要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各州(市)须于2010年6月29日前汇总,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汇总填写《2010年特岗 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传真报送至省特岗办,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各州(市)、县(市、区)具体负责发放。

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23日。

发放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

(三)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各州(市)、县(市、区)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

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

4.考务管理

(1)试卷领取:各州(市)根据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填写《2010年特岗 笔试试卷需求暨考场安排表》(详见附件3、4)于2010年7月5日前报送省特岗办;于2010年7月21~23日,到省特岗办领取笔试试卷。

(2)考点设置: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州(市)政府所在城市或县城设置考点。各州(市)需在招聘公告中说明本州(市)的考点设置情况。

(3)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场偶发事件可按《云南省教育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办法参照处理。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4)试卷交回:各州(市)于2010年7月25日~27日,将考完的试卷按规定封装后,交省特岗办。在交试卷时,必须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2010年特岗 笔试成绩登记表》(报送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详见附件2)。

(5)2010年8月3日前,省教育厅将考试成绩(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以机要件形式寄送各州(市)教育局。需自取者可联系自取。

(6)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5.其他事项

(1)考试值班、考务问询电话:0871—5123983、5161167。

(2)各州(市)可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务管理方案。

(3)为应对突发事件,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云南省教育统一考试各种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参考(暂行)》和《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期间一般和轻微地震应急预案》及考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预案。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州(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省特岗办。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本县(市、区)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由各州(市)、县(市、区)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州(市)组织县(市、区)开展,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州(市)教育局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务必于2010年8月31日前,向省特岗办报送《2010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将特岗 工作作为拓宽就业渠道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张贴、班会等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向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 的有关信息。

(二)省教育厅学生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要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联系人:自学良

电  话:0871-5141453

附件:《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教育厅下载地址

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站下载地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各地公告、岗位计划待下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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