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①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③具有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3、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须知》和《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应与用人单位签定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4年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计划》。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采集应聘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09:00 —8月3日18:00
2、查询时间:2014年7月31日09:00 —8月4日18:00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要自觉诚信报名,登录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grs.gov.cn),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阳谷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4、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查询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7月31日14:00—8月4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14年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14年8月11日—1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期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于2014年7月31日—8月4日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6、信息采集:2014年8月11日—13日,应聘人员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的命题、印刷、阅卷全部委托外地相关机构进行,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全部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重点测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件材料(详见《应聘须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应聘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弹唱、舞蹈、绘画。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公布。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核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六、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确保招聘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6217238 18866506099
附件:
4、考生守则
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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