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鉴于招聘人选严重不足,经研究采取选聘的办法招聘特教教师。
一、选聘对象和计划
面向我县生源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1名信息技术特教教师,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并熟练掌握手语教学的基本技能。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工作的。
三、选聘的基本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
(6)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公开选聘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选聘特教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5、经县公开选聘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信息技术》,考试时限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时,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加面试。
2、面试: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手语教学的基本技能、与特殊人群的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时,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评委以投票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同意票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专科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由县人社局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考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体检
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适应特殊教育所需的身体条件要求进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报考前已办理了就业手续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正式聘用的,除录用为公务员外,需在该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四、信息发布
与本次招聘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式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告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毕业生要诚实守信,对自己所报材料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毕业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本内容由文安县公开选聘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31758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安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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