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大信息公开,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现就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本年度《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坚持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点招”录取。
二、加强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做到“十公开”。 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qqhru.edu.cn/)对年度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进行公示。
三、大力促进公平,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做到遵章招生、依法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452-2738190 纪检监督电话:0452-273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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