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14)3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运动员技术登记审批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各省、市、区体育局等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批单位对审批的运动员等级资格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运动员技术等级准确无误。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核查后下发的2014年4月11日运动员技术等级“静态”数据库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信息查询系统共同作为审查依据,且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同时满足两项审查条件。我办对报考我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运动员等级进行复审。现将审查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http://zsjyc.syty.edu.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按照我院考试安排正常参加考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予安排考试。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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