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案件受理员、案件巡查员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22岁以上至35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职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案件受理员 | 女 | 1 | 1.年龄在22岁至35岁,具有大专(全日制)学历以上; |
2.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能听懂粤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 |||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中文打字每分钟50字以上; | |||
4.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 | |||
案件巡查员 | 男 | 3 | 年龄在22岁至35岁,具有大专学历以上,土建类、环境与安全类、城市规划类、水利类、测绘类等专业; |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工资3100元/月左右(含绩效工资、单位和个人交纳的社保及公积金),绩效考核工资按每月考核情况核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食宿自理。
四、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一)工作地点:珠海市香洲主城区。
(二)案件受理员工作内容:负责受理社会公众“数字城管”系统转办案件和网站等各种渠道举报的问题信息,并接收社会大众对城建系统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负责受理案件巡查员上报的城市事件、部件问题信息;完成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受理员工作时间:24小时轮班工作,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四)案件巡查员工作内容:在责任区域内巡查,采集、上报和核查城市管理信息等工作;完成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案件巡查员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采取轮休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606办公室(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6楼);
邮件报名:下载附件《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csz_2159688@163.com(邮箱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事宜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2159688,18998165116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两种方式
(一)笔试按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考试。
(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三)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和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3张;
(四)笔试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录取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来源于珠海人力资源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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