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萨尔图区招考幼教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笔试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中“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萨尔图区做为县级招考单位,按照上述文件内容,给予在“三支一扶”和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加10分。
特此说明。
萨尔图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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