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持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坐,并服从监考教师对座位的调整;自觉地将证件放在靠近过道桌前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3、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书籍、讲义、纸张、笔记本、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物品须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到在考试时间内不能接触的指定地点。考试开始后,考生座位书桌上(内)除试卷、答题纸及经监考教师同意用于考试的文具外,不得有其它物品。
4、考生迟到10分钟者不得入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前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并应有监考老师或巡视员随行。
5、考生不得自带答题纸和草稿纸,领到试卷后,必须马上用圆珠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准确填涂准考证号。如有关于试卷印刷方面的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6、考生在考场内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互借文具和传递纸条等。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诚实地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
8、考生应按规定时间交卷,考卷不得带出场外,不得拖延时间。交卷期间考生不得翻阅他人试卷或与他人交谈。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和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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