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结果(第八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体检不合格(除当天复检项目)的考生可自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附件:体检结果(第八批)http://www.fshrss.gov.cn/zwgk/jgsydwzl/201407/t20140709_4680082.html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招录单位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3050003002 | 883050301507 | 叶芳晖 | 女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法律业务职位) | 合格 | 递补人员 |
2 | 6050015003 | 991051302901 | 潘汝芬 | 女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 合格 |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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