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所设专业和课程设置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阅读:1121 次 日期:2014-07-09 1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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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于润洋、杨鸿年、樊祖荫、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名,在院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2013年音乐学院成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方向的博士点,我院张欢教授为首批博士生导师。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获自治区级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授予的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全力推广“双重乐感”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祖国、为新疆的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所设专业:

1.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指挥与合唱、中国音乐史与欣赏、欧洲音乐史与欣赏、歌曲写作基础、中学音乐教学概论、形体训练与舞蹈编排、艺术概论、声乐、钢琴、手风琴、民族乐器等。

2.音乐表演: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音乐表演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艺术研究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声乐、器乐、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中外音乐史等。设有声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作曲专业等方向。

3.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中外音乐欣赏、舞蹈编导、舞蹈创作、舞蹈发展史、舞蹈专业教学法、形体、技巧、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代表性舞蹈、身韵(古典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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