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审查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信息管理中心为市纪委监察局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为市审计局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人员8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具体专业及名额如下:
(一)齐齐哈尔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信息管理中心4人,在市纪委监察局项目监督检查室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审查工作。
1、土建造价专业2人。
2、市政造价专业1人。
3、水电安装造价专业1人。
(二)齐齐哈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4人。
1、公路与桥梁专业1人。
2、土建造价专业1人。
3、强、弱电安装专业1人。
4、通风空调、给排水、采暖安装专业1人。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初级造价从业资格(造价员证),中级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如有造价师执业资格或从事造价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学历可放宽到统招中专及以上(应同时具有非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熟练掌握建筑业的计价规范、建筑造价及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能正确执行相关政策;能够熟练应用广联达和共友计价软件。
(四)年龄在50周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4号楼4503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统一确认申报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合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考生资格全程审核,如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统招学历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放宽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复印件3份;
3、造价员资格证和中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从事造价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6、报名登记表一式 3份;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8、咨询电话:0452--2794503 2794505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6:30
五、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纪律监督。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主要考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查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天。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职业态度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由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监察局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2014年7月9日
附件:
温馨提示:
《纪委监察局招聘报名表.doc》,《审计局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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