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对《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中有关报考条件予以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年龄由原来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调整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要求选调人员选调后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延长报名期限三个工作日(即报名从2014年7月1日—7月18日下午5:00止)。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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