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牡丹江师范学院 阅读:828 次 日期:2014-07-08 11:58:4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牡丹江师范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二批本科院校。

第三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说明

我校2014年在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为3690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

省份 黑龙江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湖北 山东 河南
计划数 2540 150 100 80 30 30 30 100 55 40 70 130
省份 湖南 江西 安徽 福建 陕西 贵州 广西 甘肃 云南 广东 四川  
计划数 45 35 75 30 15 60 30 40 15 46 70  

分专业招生计划为:

专业 学制 计划数
经济学 4 71
金融数学 4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65
法学 4 120
思想政治教育 4 40
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科学教育) 4 60
教育学类(教育学、小学教育) 4 80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120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 4 260
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翻译(俄语翻译)) 4 150
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翻译(日语翻译)) 4 80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师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4 270
朝鲜语 4 40
英语 4 24
广播电视学 4 90
历史学 4 40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 4 100
物理学类(物理学(师范)、物理学) 4 70
化学类(化学(师范)、应用化学) 4 170
地理科学 4 40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 4 80
生物技术 4 130
心理学 4 4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13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70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4 1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50
制药工程 4 50
园林 4 70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4 195
文化产业管理 4 55
旅游管理 4 120
音乐表演(器乐) 4 50
音乐表演(声乐) 4 100
音乐学 4 40
音乐学(师范) 4 30
舞蹈表演 4 35
动画 4 40
美术学类(美术学(师范)、绘画) 4 65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4 300

第七条按类招生计划说明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2014年继续实行按类招生,实行一年级进行通识教育后,按照学生的意愿和成绩,根据专业人数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按类招生的专业类别包含专业为:

序号 类别 包含专业 专业类别
1 教育学类 教育学 师范
教育技术学 师范
科学教育 师范
小学教育 师范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师范
秘书学 普通
汉语言 普通
汉语国际教育 普通
3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师范
英语 普通
商务英语 普通
翻译 普通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俄语 普通
翻译 普通
5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 普通
翻译 普通
6 体育学类 体育教育 师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普通
7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普通
8 物理学类 物理学 师范
物理学(材料物理) 普通
9 化学类 化学 师范
应用化学 普通
10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 师范
生物技术 普通
11 美术学类 美术学 师范
绘画 普通
12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普通
软件工程 普通
13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普通
市场营销 普通
14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普通
环境设计 普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对于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5%。

第十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实考成绩和相关科目的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原则:普通文理类按照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体育类按照文化课过所在省投档线后,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办法:录取时首先按照招生计划数105%比例采用专业级差和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级差:普通文理类在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在平行志愿省份,专业间级差均为1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级差为1分。

第十四条 先志愿后调剂原则:考生所报专业都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规定比例内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的原则。

第十五条 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等效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依据相关科目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具体为:

专业 专业 录取 同等条件
代码 依据 参考科目
20305 金融数学 文化课总分 数学、综合
701 数学类
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综合
50209 朝鲜语
0502H 英语(中外合作办学)
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语文、综合
50302 广播电视学
702 物理学类 综合、数学
703 化学类
70501 地理科学
710 生物科学类
0710H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809 计算机类
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81302 制药工程
90502 园林
20101 经济学 综合、语文
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0101 法学
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01 教育学类
60101 历史学
71101 心理学
1202 工商管理类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9H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402 体育学类 术科成绩 文化课
130201 音乐表演(器乐)
130201 音乐表演(声乐)
130202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数字音乐)
130204 舞蹈表演
130310 动画
1304 美术学类
1305 设计学类

第十六条 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专业及中国语言文学类中的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专业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五章 学杂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条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各专业学费为:

专业 专业 类别 学费
 
代码 第一学年学费 第二至第四学年学费
20101 经济学 普通 4000
20305 金融数学 普通 4500
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普通 5000(待批)
30101 法学 普通 4500
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师范 2500
50209 朝鲜语 普通 4400
50302 广播电视学 普通 5500
60101 历史学 师范 2500
70501 地理科学 师范 4500
71101 心理学 师范 4000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普通 5000
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普通 4000
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普通 4500
81302 制药工程 普通 4500
90502 园林 普通 4500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普通 4000
120901 旅游管理 普通 4500
130201 音乐表演(器乐) 普通 9000
130201 音乐表演(声乐) 普通 9000
130202 音乐学 师范 3000
130202 音乐学(数字音乐) 普通 9000
130204 舞蹈表演 普通 9000
130310 动画 普通 8000
0502H 英语(中外合作办学) 普通 15000
0710H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普通 15000
1209H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普通 15000
401 教育学类 教育学 师范 4000 3000
小学教育 师范 4000
教育学类 科学教育 师范 3000
教育技术学 师范 3000
402 体育学类 体育教育 师范 4500 3000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普通 4500
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师范 4000 2500
汉语言 普通 4000
汉语国际教育 普通 4000
秘书学 普通 5000(待批)
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师范 4500 2500
英语 普通 6000
翻译 普通 5000
商务英语 普通 4500
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俄语 普通 5000 4000
翻译 普通 5000
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 普通 5000 4500
翻译 普通 5000
701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4500 2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普通 4500
702 物理学类 物理学 师范 4500 2500
物理学 普通 4500
703 化学类 化学 师范 4000 2500
应用化学 普通 4000
710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 师范 4500 2500
生物技术 普通 4500
809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普通 5500 4500
软件工程 普通 5500
1202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普通 4000 4000
市场营销 普通 4000
1304 美术学类 美术学 师范 9000 3000
绘画 普通 9000
1305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普通 9000 9000
环境设计 普通 9000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学校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贷款;(4)优秀学生奖学金;(5)专业奖学金;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可以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外机构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


第六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57011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1440 6512058 6512198

学校网址:http://zsjy.mdjnu.cn

电子邮箱:msyzsc@163.com

微信:牡师院招生工作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