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学位: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培养规格: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方法与工具。能够进行中外法律与法学文献检索。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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