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海口市垃圾处理场专业技能岗位工作人员3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了解并热爱海口环卫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海口市户籍或在海口市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ihk.lss.gov.cn)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www.hkhw.org.cn)上发布。发布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18日,发布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至7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5号楼北楼4楼4008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1)。并提供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应聘者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及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证照类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竞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公布。
(5)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方式:采取答辩的方式。
(3)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海口市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5号楼北楼4楼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会议室。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公布。
(6)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公布。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由招聘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5幢北楼4楼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3512、68723513(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4年7月7日
附表:
1.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温馨提示: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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