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南京师范大学使用预留计划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现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本年度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本科第一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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