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朝阳市建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网 阅读:1149 次 日期:2014-07-04 16: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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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2014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对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就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12年以后(含2012年)毕业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除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14年建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教师40名。这40名教师的岗位暂设在农村14所小学,待暑期农村小学教师交流后,根据各乡镇小学各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再重新设置工作岗位,由成绩高低的顺序自选工作单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建平县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 取消见习期。

2.工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3.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特岗工作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学生,其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国家助学贷款或有助学贷款但未申请政府代偿而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特岗工作服务期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不满四年,不予补偿。具体偿还办法参照《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从教计划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辽财教[2010]954号)执行。

四、考生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

(一)笔试

从2014年起,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七、公示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联合下文,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八、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教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将在下列网站中进行公布,以便于考生查询。考生如在考试中存在疑问,请拔打咨询电话进行询问。

1、朝阳市教育网(www.cyedu.cn)

2、建平县教育网(www.lnjpedu.com )

咨询电话:

朝阳市教育局人事科:2855500

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7828972

建 平 县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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