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报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人员有关材料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阅读:1006 次 日期:2014-07-04 15: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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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托高等学校:

按照黑教师﹝2014﹞29号、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各委托高校报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初步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和相关审核材料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4年7月14日——15日为集中报送时间。

各学校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14日9:00时——16:00时: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大庆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绥化学院;黑河学院;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7月15日9:00时——16:00时: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哈尔滨广厦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东北农大成栋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东北石油大学;牡丹江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黑龙江工业学院。

二、报送地点

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梦溪宾馆(7楼第二会议室)。

三、报送项目

1.各委托高校网上确认申请通过的人员名单(一式三份)。

2.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档案袋材料(内含黑教师函﹝2014﹞186号要求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3.各委托高校对本校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包括认定人数、确认已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等,以及《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同时要求报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不得延期,以免影响整体工作;

2. 8所承担所在地(市)高校认定工作的委托高校,要求在报送材料时要将认定人员按照所在学校进行分类;

3.各委托高校请于7月24日取回报送的相关材料。

黑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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