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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开遴选检察官的公告
来源: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2934 次 日期:2010-05-25 1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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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根据市院《关于从各县(区)遴选检察人员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从全市各县(区)检察院、法院和党政部门公开遴选检察官、法官和国家公务员到市检察院机关工作。

一、遴选岗位与人数

统一从各县(区)检察院、法院、党政部门遴选检察官、法官和国家公务员到市院从事检察工作,遴选人数12名。具体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后由市院党组统一安排。

二、遴选条件与资格

(一)遴选检察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检察官、法官职务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规定的检察官任职条件,2002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检察官、法官职务的,须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职业资格证书;党政部门人员报名参加遴选须是国家公务员,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职业资格证书。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包括党校学历);

3、工作满一年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在各县(区)检察院、法院和党政部门工作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可以报名参加遴选。在检察机关工作,目前具有国家司法考试C类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但不具备国家司法考试A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凡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遴选,笔试、面试和考核合格的,可抽调市院顶岗学习,在两年内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类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调动手续。

(二)其他要求

1、所有报名人员需要有报名人员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书面证明。

2、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3、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在报名开始前,市院将报名条件和程序予以一段时间公示,由报名人员自愿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也可以通过所在县(区)的检察院政工科报名,市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中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要将审核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5月25日至6月5日。(各县(区)检察院上报报名情况时间:2010年6月6日。)

(二)报名内容

报名人员需填写《临沧市检察院机关公开遴选检察人员报名表》(表样附后);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及其复印件,近半年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考试考察

遴选人员均需要参加由市院组织的笔试、面试的考核程序。遴选检察官考试报名不得低于3:1,若出现报名人员达不到3:1,则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1、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者从高到低排列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7月上旬。

遴选检察官考试内容是时事政治、法律专业知识、检察实务、法律文书写作,考核重点是近三年全国和政法机关统一部署开展的时事政治教育知识;宪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和刑诉法、民法和民诉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法理学、检察实务;法律文书写作和常见的机关公文写作。

近5年内(2005年1月1日以后)获全省系统内省级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参加遴选的在笔试成绩上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加3分,获省级奖励的加2分。一人获多项奖励的,加分只限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2、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7月下旬。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参加遴选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动机、个人形象气质以及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面试考官由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政治部、业务部门领导等人员组成,人员为7人。

(四)考察

考察工作时间拟定于2010年8月上旬。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调阅档案、走访有关人员及日常表现测评的方式进行。需要走访的人员包括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被考察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日常表现测评的范围是被考察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被考察人所在部门全体人员。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考核合格的,市院政治部组织考察对象进行身体检查,确认是否符合遴选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考核并经体检合格的,对拟遴选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院政治部负责对群众举报进行查证核实,提出是否影响遴选的意见。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没有发现有影响遴选情形的,报市委组织部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的试题拟组织人员命题(或请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完成)。

2、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3、对公告中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83-2166006。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1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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