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对象:首次报考人员(注:2013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不需到现场来审查)
审查具体地点:市直和省属在舟单位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县(区)属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属各县(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培训科)(详细信息请点击 “市直及各县(区)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 )
审查起至日期:2014年7月9日—7月11日
现场审查时间:上午8:30-11:45 下午2:30-5:45
报考条件审查依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
需现场提交材料列表:
材料类型 | 相关要求 | 来源/样式 | 审查人员处置 |
报名表 | 下载打印件不能再作更改;诚信声明处签名;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盖章 | 省考办网下载打印件 | 收下原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
网上交费通知单 | 无 | 省考办网下载打印件原件 | 盖章;退回报考人员 |
工作年限证明 | 所在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曾经在多家单位工作的,每个单位都要盖章证明)。 | 考务文件之附件2打印件原件 | 收下原件 |
学历(学位)证书 | 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 原件和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
相关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 | 助理经济师等;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报考中级需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
身份证(军官证) | 非本人需提供原件 | 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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