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招委办〔2014〕24号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省属各高校:
为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招考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宣传工作重心下移目标,加强考区招办、学校、班主任三位一体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增强高考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考生对招考工作的满意度。
二、重点内容
(一)准确解读和宣传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志愿填报、
录取规则、各批次录取时间、复征志愿、专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等有关考生关注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艺术、体育、公安、司法、军事院校(专业)招生规定和程序;
(三)认真做好贫困地区专项招生、照顾加分政策、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报名录取规定、信访和申诉渠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入学政策、谨防招生诈骗等考生关注事宜的宣传咨询和服务。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26日至7月9日;
第二阶段:7月10日至8月26日。
四、几点要求
一是各级招办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因地制宜,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抽调得力的人员,设立咨询点,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政策咨询等有效服务。
二是实施宣传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好班主任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的作用,把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咨询落实到学校和班级。对考生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一定要全面、准确、及时加以告知。重视做好对毕业班班主任有关招生考试政策的培训工作。
三是在咨询工作中要做到接待热情,听取咨询要耐心,回答问题要准确,要把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原原本本向前来咨询的考生及考生家长进行解说,使宣传咨询活动收到实效。
四是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五是面向社会和有关学校,加大自考、成考、“中接专”、“转本衔接”等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的宣传工作。
六是加强对咨询场所、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人员较多的咨询活动要做好安全防范,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咨询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七是省属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服务,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吸引更多适合本校要求的优秀生源报考。
各地各校要对开展宣传咨询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底前书面报送省招办宣传科(传真0971-6304877)。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