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省、市关于流动人员职称晋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流 动人员职称晋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晋升职称的范围、对象
石泉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各系列职称晋升申报条件,可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晋升职称的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
2、中专、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一致,可申请初定员级职称。
3、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专2年,本科1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按照省、市职改办有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职称的程序和方法
1、本人根据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材料要求,下载相应表格,认真填写;
2、单位根据个人申请、晋升条件情况,签署意见;
3、县人才交流中心对晋升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县职改办对初级职称晋升对象组织初级职称评审会,进行评审。
5、评审通过人员发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申报晋升职称的材料要求
1、推荐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材料分别按省、市各系列评委会的要求办理。
2、晋升员级职称材料内容:(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二份;(2)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1份;(3)反映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3、推荐晋升助理级职称材料内容:(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2)申报简表3份;(3)任职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4)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5)反映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6)论文原件;(7)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4、报送的材料可打印或用黑色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使用规范表格,要求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不得复印,复印无效。所需各类表格、材料可在石泉县人社局网站下载。
5、晋升助理级的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以及论文原件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必须按报送材料内容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只装订复印件)。
6、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一袋,材料袋正面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类别、级别和材料的内容、份数,材料袋应结实耐用。
7、申报人员姓名中有音同字不同的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申报人员在多处填写同音不同字,影响职称晋升的,责任自负。
五、申报晋升职称的时间要求
晋升材料申报时间从2014年6月30日起开始报送,2014年8月15日申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的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职称晋升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对谎报学历、资历、工作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与单位所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凡不一致的不予申报。如不一致需按陕职改办字[1990]003号文件规定,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变动了岗位,只能转换档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后需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参加评审。
报名地址:石泉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办公楼一楼)
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 0915- 6310802
县专技股联系电话: 0915- 6310807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来源于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0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