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52 次 日期:2014-07-02 1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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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黎平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遴选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杨 剑同志为组长,县人社局副局长黄黔英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股,由黄黔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名,具体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单位名称 遴选职位数(人) 职位简介 遴选职位代码 所学专业 学历水平 备注
黎平县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1 从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0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现在职在编的本县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水平。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刑事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遴选条件规定:

(1)新招录(聘)用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报考;

(2)教育、卫生、计生部门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3天,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5、每个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首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下载《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然后交到所在单位和乡(镇)党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待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6、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4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7、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参加报考人员免考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以考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为主要内容。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每个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面试内容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如某职位在笔试时,出现缺考、违纪或弃考等行为而致使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具备体检资格;如参加面试人员超出遴选计划数(1:2),且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则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5、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计算如下: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直接入闱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2、体检过程中,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县人社局遴选办公室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监察局:6221555

县人社局:6223326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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