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中学历史 教材教法与教案
来源: 阅读:11716 次 日期:2010-05-17 1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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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年考题看,历史教材教法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教学目标与原则的理解,考查考生根据课标要求,处理教材、运用教法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考生能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合理设计教案等。

名师讲堂  

第一讲   历史教学的目标与原则

一、历史教学的目标

1.使学生进一步掌握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理解重要的历史概念,了解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及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初步认识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2.学生要能初步形成正确的时空概念,掌握正确换算历史公元年代、识别和使用历史图表等技能,具备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并处理历史信息的能力。

3.培养学生学习探究的能力、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历史教学,使学生能初步运用唯物史观对社会历史进行观察与思考,逐步形成正确的历史意识;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使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树立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和改革开放、振兴中华的使命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国际意识,培养积极参与国际活动和国际竞争意识;使学生继承人类的传统美德,初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意识和人文素养。

二、历史教学的基本原则

(一)积极性原则

积极性原则,或称自觉性原则,要求教师能使学生在积极自觉的状态中接受新的知识,并在接受新的知识的过程中发展其智力。在运用其他教学原则以教授知识的时候,同时发展学生的智力,但是必须以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觉性、积极性为前提。讲授历史,要讲得使学生爱听,要“引人人胜”,要引导学生进入历史,要使所讲授的历史事物、场景、人物等在学生的思维想象中具体化。同时,还要把学生的思维活动引导到所讲授的历史问题——诸如历史事物从发生到结束的逻辑过程和因果关系中来,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发展变化,为什么这样分析判断,要使学生和教师的讲授一起思考并得出结论。这是在历史教学中运用积极性原则的特点。

(四)量力性原则

学生的年级高低和年龄特征决定学生的知识领域和认识能力,而这又是他们接受各科知识的基础条件。量力性原则要求教师善于掌握学生的这些基础条件,使之从已知的基础上比较容易地获得新知。历史课讲授的是过去的人类活动,除去学生已经掌握的有关历史的知识可以作为他们的基础条件之外,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所能直接获得的人类社会各种活动的知识,也可以成为他们理解过去的历史知识的基础条件。因此,运用量力性原则于历史教学——衡量学生的接受能力所涉及的事物是极其广泛和复杂的,几乎划不出一个可以局限于其中的范围来。例如列入中学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这一门课的知识不一定成为学习另一门课的基础条件,但所有各门课的知识几乎都会成为学习历史课的基础条件。属于社会科学的各科固不必说了,属于自然科学的各科,当在历史课上讲到历代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成就时,也是需要学生在自然科学方面已学得的知识作为基础条件的。这是在历史教学中运用量力性原则的特点。

(五)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要求学生巩固地掌握所学的知识,一是靠记忆,二是靠理解。在历史课中,当然需要以记忆作基础,例如必须要记住一些重要的年代、地点、人物、事件,这就相应地需要采取一些突出目标、加深印象、多次重复、巩固记忆等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在这些记忆的基础上去进行理解,理解史事的本质及其因果规律,越是较复杂的史事,越是需要在理解上下工夫。而理解了的东西,也就能记忆得更清楚。这就是历史教学中运用巩固性原则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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