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继续担负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指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专业技术士官人才,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今年我省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高校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等18所院校,涉及专业有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23个,总招收数量为647人。具体招收计划附后。
考生报名参加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③未婚,户籍为山东省,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④政治和身体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标准。
具体程序:1.参加政治考核。有意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可在6月23日起,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于7月6日结束。2.填报志愿。7月5日9时至17时,考生上网填报志愿。3.体检和面试。体检、面试对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7月6日至7日,各市征兵办公室将通知上线考生于8日参加体检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方面情况,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4.录取。7月13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和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且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经兵役机关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后,持介绍信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管理,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省征兵办公室:0531-51679163,济南市征兵办公室:0531-51679407,青岛市征兵办公室:0532-51835226,淄博市征兵办公室:0533-2835108,枣庄市征兵办公室:0632-3816688,东营市征兵办公室:0546-7575035,烟台市征兵办公室:0535-6611760,潍坊市征兵办公室:0536-8534772,济宁市征兵办公室:0537-2396169,泰安市征兵办公室:0538-8536016,威海市征兵办公室:0631-5246335,日照市征兵办公室:0633-8783970,莱芜市征兵办公室:0634-6266067,临沂市征兵办公室:0539-8136423,德州市征兵办公室:0534-2674122,聊城市征兵办公室:0635-8375642,滨州市征兵办公室:0543-3175322,菏泽市征兵办公室:0530-56213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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