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
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局的要求,现将昆明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继工作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昆明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对象为:
1.报考昆明市除法、检系统以外的市、县、乡各级机关岗位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了网上确认的人员;
2.报考省直管且驻昆明的工商、地税系统岗位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了网上确认的人员。
具体名单请考生于网上确认程序结束后到云南省 专题信息网上查询。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法:
1、公安人民警察(含公安、劳教所人民警察)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法。
2、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另外,石林县定向招录少数民族的岗位,除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法外,按招录《公告》的规定,需加试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测试的具体安排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二)面试时间:7月18日-22日共5天。各岗位的面试时间安排详见《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三)面试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当天的报到地点是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时间为:
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30-7:50报到,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8:00前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00-13:20报到,13:3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13:30前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特别提醒: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无论何种原因,致使考生超过规定时限到达面试地点的,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报到时,须同时持有本人身份证、网上确认表(此表请考生于7月8日后登录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网站打印),方可参加面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昆明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附件2),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三、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由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按《公告》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仅人民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等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各招录单位通知的为准,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的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体检组织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未经批准没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云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确认表、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三张、体检费(具体以实际体检医院收费标准为准)参加体检。
3.体检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自行携带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前不得随意离开。
4.体检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高脂食物和高度白酒。
5.体检前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6.体检前一晚20:00后禁食(可以少量饮水)。检查当日晨禁食禁水,请空腹、憋尿。
7.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8.遇有怀孕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向招录单位提出。
9.招录单位通知的其他体检注意事项。
四、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
附件:
1.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23日
在线查阅:昆明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
昆明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网上确认表(此表请考生于7月8日后登录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网站打印)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参加面试。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