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要求,为保证今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广东省考生按时参加政审面试,请各位考生及家长留意以下信息:
一、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进行政审和面试。
二、7月1日确定参加政审的考生名单,下发到各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并通知考生。政审考生的范围为:第一志愿报考该院理科成绩前21名的应届考生和文科成绩前8名的应届考生。
三、7月2日-3日,由考生所在地的市、县有关部门组织政审。
四、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市、县有关部门通知考生本人,并于7月4日由省有关部门集中在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43号合群大厦进行面试。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
中共广东省委机要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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