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2014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 阅读:1452 次 日期:2014-06-20 11:19:1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新疆喀什地区2014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2014年教育部继续委托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4]1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4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

2014年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给我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计划为44人,具体专业和名额详见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1)。

二、培训对象及推荐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对象要求

1、培训对象为喀什地区各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课教师。

2、培训教师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3、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曾获市(地)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训项目对象要求

1、培训对象为自治区精品专业或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承担指导和从事专业建设与专业教学研究以及实践教学研究。

2、培训教师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3、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参加过“十一五”期间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对象要求

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三、培训主要内容及时间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内容

骨干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实行小班教学、分组训练。培训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1、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2、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等;3、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增加生产实际经验;4、总结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情况,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

企业实践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实施,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时间

骨干教师培训每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计480学时;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为期6个月。

四、培训经费

国家级培训经费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职业学校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选派学校承担。费用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费用合计为1.8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2万元/人。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或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本校人事部门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或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学校要按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好各培训项目,积极为教师外出培训创造条件,解决受训教师的后顾之忧,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县市、学校要根据任务分配表及培训学员推荐条件选拔参训教师,经地区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逐级审核确定后,通知各县市与有关职业学校直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参加各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员将由承担培训的院校直接通知县市教育局、学校以及学员本人。

(三)各县市、学校须于2014年6月25日之前,分别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以纸质版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同时报送地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联系人:兰金山 电话:0998-2523293 、2522693(传真)

邮 件:ks09982523293@163.com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 件:

1、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任务分配表

2、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温馨提示:

《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doc》、《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8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教育培训机构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