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昌市宜都市组织教师参加2014年“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通知
来源:宜都市教育局网 阅读:2201 次 日期:2014-06-17 16: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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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国培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及“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参训学员选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主要培训项目

(一)“国培计划(201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和“国培计划(2014)”—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培计划(2014)”)

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置换培训(90天),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培训(20天), 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者培训(10天),中小学班主任高级研修(15天),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学校校长10天、中心小学及初中校长30天),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集中15天、在岗研修6个月)、教师培训(10天),“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管理员、教研员培训(10天),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10天),幼儿园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20天),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15天)市州与高校合作申报项目等子项目。

(二)“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以下简称“卓越工程”)

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班主任培训,境外培训,高中教师混合式培训,县市教育行政干部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等子项目。

(三)“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及“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下简称“素质提高工程”)

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小学教学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培训、艺术教育活动辅导教师培训,全科教师培训,特教学校教师培训,幼儿教师专项技能,幼儿园卫生保健培训,生命安全教育专题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2014新机制招录的省农村义务学校新教师培训等子项目

(四)2014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项目

该项目已在此通知之前进行了布置,按原通知要求组织报名。

以上为2014年国培及省培的主要项目,请各地各校安排参训人员时统筹考虑。暑期将要组织培训的是“素质提高工程”以及“国培计划”中的特校教师校长培训项目。其它项目将分散在今年及明年上半年内陆续进行,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二、参训对象的选送要求及有关说明

1、选派参训对象基本条件:

⑴政治觉悟高,工作热情高。

⑵有进取心和强烈的学习愿望。

⑶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校长50周岁)以下。

⑷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选派:

⑴有身孕者。

⑵患有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不能参加学习者。

⑶其他因身体原因不能在酷暑时节坚持培训者。

⑷借机检查病情者;借机走亲访友、观光旅游者;借机带小孩和家属者。

⑸不能坚持在培训院校的大学生宿舍住宿者。

2、“素质提高工程”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是指培训的两个项目,不是特指已评定并获得称号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3、“素质提高工程”的“全科教师”是指在乡村一般小学及教学点,承担体育、音乐、美术教学工作,年龄在50岁以下,去年已经参加该培训项目的教师。

4、“素质提高工程”的“艺术教育活动辅导教师”,主要针对在学校或班级承担“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教师,要求参训教师有一定艺术功底,不一定是学校的艺术教师。

5、“素质提高工程”的“幼儿教师专项技能培训”,今年主要开展音乐弹唱与舞蹈方面培训,学员选派考虑参训教师基础。

6、“素质提高工程”的“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每乡镇1人,每所高中1人。

7、“国培计划(2014)”的“特教学校教师培训”,今年主要开展手工、律动、康复三个领域的专项培训,请均衡选派学员并注明参与领域。“特校校长与特校教师培训”的时间与“素质提高工程”同步。

8、“国培计划(2014)”的“中小学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要求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9、“国培计划(2014)”的“幼儿园转岗教师”,是指近三年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由中小学教师转岗的幼儿教师。

10、“国培计划(2014)”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是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含副职)。

11、“国培计划(2014)”的“幼儿园骨干教师”,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连续从教3年及以上的幼儿园骨干教师。

三、暑期培训项目的时间及地点

“素质提高工程”及“国培计划(2014)”特校项目的培训时间及地点(暑期培训项目),见附件一。

四、暑期培训项目的计划分解

“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计划分解暑期培训项目),见附件二

五、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为了做好各类培训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朴华

副组长:杨 宁、江进华、王家良、孙大勇、李如松、姜启刚

成 员:向安清、赵承忠、孔祥春、潘勇堂、彭泽元、易继红、各校(园)长

2、明确工作职责。

⑴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全面负责培训的管理工作。

⑵市教研室负责参训学员的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组织报名、联络学员往返交通,为每个培训学科(类型)选派带队教师,协助培训院校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的管理工作。

⑶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分解培训计划,指导、协助各中小学将培训计划落实到人。按规定要求上报培训学员名单,按要求做好培训前的组织动员和培训后的跟踪管理,以及有关协调、督办工作。

⑷各学校(幼儿园)要确保按计划、按要求选送教师参训,送培计划不打折扣。同时,要加强参训教师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切实保证参训学员安全往返。

⑸带队教师负责武汉、陆城两地乘车的联络及组织,协助培训院校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的考勤、纪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3、高度重视训前培训。各组织单位要加强送培教师参训前的教育。一是充分认识培训意义。“国培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及“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是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要克服困难,端正态度,积极参学。二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育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不允许自由散漫和擅自行动。三是加强学习纪律教育。严格要求教师按培训院校要求参训,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四是加强安全纪律教育。教育教师要统一服从集体领导,集体行动,照章行事,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五是加强师德教育。要教育教师自觉维护教师形象,时时处处为人师表。六是严禁携带家属和小孩。市教育局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都要集中参训教师进行参训前培训,严明学习纪律,强化安全意识,讲清外出注意事项。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培训经费说明:各项目实施所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置换培训学员在“影子教师”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用由培训院校承担,“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的部分(陆城与武汉间的机打车票)交通费在培训院校报销。

有条件的学校可依据制度给参训学员适当的生活补助。

2、报送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中心学校、教育局机关及局属有关教育单位严格根据分配名额和遴选条件报送各培训项目参训学员名单,并分项目填写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注意:各培训项目的学员信息表和上交时间不完全一样,除特别要求外,只报电子文档即可,报送地址:宜都市教研室培训部,邮箱ydpyt@tom.com。

⑴“素质提高工程”报名,按附件三填写参训学员名册,2014年6月25日前报送,其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须提前到6月19日前报送。

⑵“国培计划(2014)”,按见附件四填写学员信息汇总表,其中特校校长、教师培训项目于2014年6月25日前报送,其它项目7月15日前报送。

⑶“卓越工程”的“县市教育行政干部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项目”报名,按附件五填写培养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2014年6月19日前报送,其它项目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送,须报送纸质材料。

参训教师一经确定上报,不得随意变更,咨询电话:4822124,4822858。

3、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宜都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一:“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及“国培计划(2014)”特校项目的培训时间及地点(暑期培训项目)

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及“国培计划(2014)”特校项目(暑期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分解

三:2013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参训学员名册(表样

四:“国培计划(2014)”—— 湖北省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表样)

五:“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培养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表样)

温馨提示:

《2013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参训学员名册.doc》、《”国培计划(2014)”—— 湖北省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表样》《”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培养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表样)》来源于宜都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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