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4〕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计划
2014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800名。省分配安阳市招募数为16名,其中支教5名,支农3名,支医6名,扶贫1名,社会保障基层服务1名。服务期限为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水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2014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要全部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同时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列支。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五、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办于2014年6月 13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 20 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4年6月 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4年6月 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厅(安彰大道40号原科技大楼)。联系电话:0372-2209319。
2、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报名需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除外),并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2013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27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考生可于2014年7月10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7月19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批通过者予以招募,7月下旬,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4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7月下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要求携《2014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以上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精心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的公开、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加强管理,搞好服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上岗服务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结合培育和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014年6月13日
温馨提示:
《河南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近更新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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