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市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昆山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食堂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会工作、乐意从事社会公益事业;
2、作风正派,遵章守纪,服从分配;
3、年龄在40周岁(1974年5月30日后出生)以上至55周岁(1959年5月30日前出生)以下,女性,昆山户籍,初中以上文化;
4、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健康证、工作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6:30。
3、报名地点:昆山市民政局办公室404室(环北路148号)
(二)录用
1. 经面试合格后成绩优先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2.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测评合格,办理相关录聘手续,按规定进行报批备案,缴纳国家规定的保险。如有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递补。
3.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工资待遇为月薪2000-2500元。
5. 录用后,工作时间为6:00至17:30,每月休息2天。
6.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招聘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57518133
监督电话:57552117
本简章由昆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民政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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