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市委办公室文秘人员队伍,根据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结合市委办公室行政编制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调人数和岗位
本次选调,共选调2名综合文秘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毕节市市直及各县(自治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在毕节市辖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5、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二)进行笔试、面试;
(三)考察、调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19日
报名地点:毕节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D栋301室),联系电话:8638890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选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办公室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与选调人数至少为5:1,如果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5人但不足10人,则只选调1人;如果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5人,则终止此次公开选调。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80%。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考选计划数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
六、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公示和调动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并在毕节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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