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职改办[2014]14号
关于莫红玉等14名同志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省职改办《关于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鄂职改办[1990]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莫红玉等14名同志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由所在单位按鄂职改办[1987]24号文件规定,办理评聘(任命)手续。
通山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sldj.hb.cn/News/Show.asp?id=812
小学一级教师(10人):
莫红玉 黄碧华 郭娜花 杨素娟 蒋金花
钟秀环 张 琳 巫晓敏 巫小青 杨 燕
助理工程师(3人):
吴 峰 陈四军 成文元
助理农艺师(1人):
徐 栋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