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桐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嘉考发〔2014〕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9月20日至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20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它3个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3日至7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含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其他级别或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7月1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桐乡市中华路98号,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办公室,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电话:88110812)。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6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7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嘉兴市考务组织工作由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区。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前培训。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到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报名,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5楼519室,咨询电话:82214373、82214638,相关培训信息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一级建造师”培训专栏(http://www.jxkp.com/class/1j/)查询。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任务重,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将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桐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温馨提示: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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