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代码、校址、办学性质
学院全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265,湖北省招生代码:7280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邮编4371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65年,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中国香城泉都——咸宁市,北上武汉40分钟城际铁路、京深高铁、京广铁路、京珠高速、杭瑞高速、107国道交汇于此,交通十分便捷。武汉城市圈首条城际铁路——武咸城际铁路终点站与学院隔河相望。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毗邻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外有淦河环绕,内有友岚湖相伴,松茂竹盛,繁花序时,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8人,外籍教师3人,外聘兼职教师2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3名全国优秀教师和4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励。
学院目前设有各类专业40多个,涵盖理、工、经、管、教育和艺术等多个门类。专业面向市场需求,特色鲜明。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特色专业2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学院多个专业综合实力排名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采用学分制教育模式,实行双主体人才培养,不断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有200多项获奖,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率均达95%以上。
学院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8000万元,教学设备完善;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为学生成才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我院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四人间公寓1200元/年。
五、计划公布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奖助措施
1、学生按照政策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部分专业有企业资助,如就读订单班专业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获2000-8000元的资助。
3、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家庭贫困但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同时学院还多方吸引社会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4、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学历文凭
通过普招录取的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八、学生就业
学校被授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学院各种创新创业平台,积累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学生毕业时学院推荐安置就业。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15-8259788、8272183、8273347、8273467、8271011
传 真:0715-8259819
电子信箱:xjzb9788@163.com
招生网址:www.xnec.cn/zb 或 www.xnvtc.edu.cn/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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