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2010年公开招聘小学彝族、苗族双语教师公告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阅读:3269 次 日期:2010-05-04 15: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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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民族教育发展,解决我县贫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紧缺的问题,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公开招聘10名小学彝族、苗族双语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凡取得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好双语基础的彝族、苗族毕业生(限寻甸县户口)。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3、熟悉本民族(彝族、苗族)语言、能够熟练利用本民族语言进行对话交流。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学校岗位 七星镇草子地完小 柯渡镇乐朗完小 柯渡镇长箐完小 功山镇朵马嘎完小 六哨乡大村完小 凤合镇发来古完小 金源乡瓦房完小 金源乡高峰完小 联合乡凹子完小 甸沙乡草海子校点 合计
彝族双语     1 1 1 1 1 1 1   7
苗族双语 1 1               1 3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教师进修学校(文苑路44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和《户口册》或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少数民族户籍证明,毕业证(2010年属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档案,同时提供《寻甸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后),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报名要求

1.按彝族、苗族招考岗位统一报名,考生只报岗位,不报学校,聘用时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报县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削减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于5月16日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组织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地点:寻甸县教师进修学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小学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命题范围分别按照小学双语 条件的学历最低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之和。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7日至28日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领取(地点:寻甸县教育局)。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和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照公布的岗位进行选择学校(成绩并列者,笔试分高分者优先),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政发〔2008〕21号《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和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三)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小学彝族、苗族双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成绩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附件:《寻甸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举报电话:县 监 察 局:2662492

县 教 育 局:2663135

县 人 事 局:266252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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