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事考试中心
成人考函〔2014〕26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3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1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5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9月20、21日。
9月20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三、报名程序
我市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到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
(4)所在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原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建设大楼(请从院内进楼),电话:028-86632678,联系人:孙老师(审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复审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带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及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7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
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时将对试卷代码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确认,防止误填误涂和代填代涂,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2014年6月5日
附件:
温馨提示: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成都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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