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州直各系列职改办,州直各主管部门人事科:
为做好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8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2014年度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原则上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差额申报,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的单位方可进行职称申报。
1、各县市,州直各主管部门汇总、核对所属单位(含中小学)岗位空缺和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情况,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高1、附中1)、《2014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高2、附中2)和201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附8)、《2014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附9)报州职改办。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截止时间至2014年5月31日。
2、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无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但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县市职改办、州直各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州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由所在单位(中学除外)提交申请专项职数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高3)、《201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高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4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申请专项职数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高5)、《事业单位2015年底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高6)。对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实行“退多补少”申报。
3、根据省州职改办核准的各系列年度职称评审总职数,单位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并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高级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中级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
4、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由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
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原办法执行。
2、民办教育机构(经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应先办理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三)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特别申报评审
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中表现优秀的有独特技艺和技术创新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为企业解决了生产技术难关、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在申报大工程、农业、林业、科研、工艺美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外语、论文、计算机考核等申报条件。申报对象由企业推荐,填报《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特别评审申报表》(附中4),县市属企业由县市职改办考核,州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考核,报州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交送相应系列进行特别评审。
二、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时以各县市职改办、州直各主管部门人事科为单位统一报送。高级材料报州职改办,中级材料报州各系列职改办。
(二)个人在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准确填写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全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录入“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时,须在所有代理参评对象的“工作单位”栏内加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代理)”。
(三)各县市、州直各主管部门应将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2014年度系列(专业)评委会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予以区分,并在表头标注后,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分别报州职改办、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同时,将参评人员数据包光盘送交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在职称软件包系统输入高级申报对象工作单位时一定要在工作单位前加“湘西州”。
(四)县市职改办、州直各主管部门人事科要加强责任意识,对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严格把关,须逐一审核原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在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确保参评材料的真实性。
凡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未经公示,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字迹潦草,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省州职改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时间要求
(一)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职数各类表(除附高7、附中5)及申请专项职数报告的时间为6月23—25日。所有表格均一式三份,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二)全州接收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事业单位提交评审材料时,还须提供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高7、附中3)。
(三)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应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州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和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结束后向州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四)2014年度全州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在2014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四、评审要求
州直各系列及县市职改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对职称评审过程中重点环节的管理,切实做好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认真做好评委的抽取和通知工作。各系列(专业)职改办要按照省、州职改办2014年关于推荐各系列评委库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抓紧做好各系列职称评委库的组建工作。要在全封闭的情况下,按照所需评委数量及有关要求,从2014年新组建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评委。
(二)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价办法。各系列(专业)要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评审专业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核准的评审职数和批复的评审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评审。不按要求进行评审的,其结果一律不予确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各系列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量化评审细则,使其更科学、合理、切合实际。要采取笔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答辩、教学测评等多种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科学地对参评人员品德、学识、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比例控制,评审通过率为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内,中级80%以内。事业单位(含中学)的还须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中级评审由州职改办根据各系列参评情况按要求确定一定的比例。
(四)进一步严肃评审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把关,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价办法,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纪律监督,确保2014年度职称评审如期完成。各县市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各系列(专业)要认真排查职称评审中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各种干扰,实行集中封闭评审,要对弄虚作假、道德失范、行为不廉等违纪违规行为从严处理。是参评对象的,要中止其参评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是评委的,要立即中止其评审行为,清除出评委队伍;是工作人员的,要清退出评审现场,责成单位严肃处理。要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评审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6日
188金宝搏地址 温馨提示:
《州表2014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职数表.xls》,《州表2014年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职数表.xls》来源于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9日。
188金宝搏地址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excel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