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高考考生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841 次 日期:2014-06-06 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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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即将开始,根据《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实施细则》(闽招委〔2014〕4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即将迈入考场的考生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

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下同)签领本人《准考证》。

二、熟悉考场

6月6日前, 考生须按照考点统一要求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签订《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三、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录像,考后集中回放审看

考试期间,我省所有考点、考场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系统。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全省所有高考考场录像进行集中回放审看。请广大考生牢固树立“诚信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现代通讯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在依法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的同时给予不得报名参加下一年度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由学校开除其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四、考生不得把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

考生入场,只可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个别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属考试违纪行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则属考试作弊行为。

五、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开考前,考生还必须在“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如果考生入场时忘记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监考人员将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照片相符,安排考生先进考场应考,同时要求考生保证在下一场考试前将《准考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送到。

六、考生须按要求填涂个人信息并检查试(答)卷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及时按监考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场时间规定和考试信号

2014年我省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8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综/理综,下午15:00-17:00外语。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该科目考试。外语科14∶4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全省考点实行统一的铃声信号管理。考生进入考场:两个短声;开考:一个长声;考试终了(考试结束):一个长声。分发试卷时可采用广播与钟声相结合的方式。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八、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应诚信守实,杜绝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考场。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九、考生要按照规定要求答题

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考生若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应及时报告监考员。经核实确需更换的,监考员报主考同意后,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但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

十、考试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处置

如无特殊情况,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并禁止再入考场继续考试。属特殊病因或特别紧急的情况,若考生在考试中途提出要上厕所的,考点将指派两名同性机动监考员随其前往,且应寸步不离。

考生感到身体严重不适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老师报告。考生若发生晕场、疾病情况,考点将根据具体情况,由考点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治疗。治疗后,如考生仍愿意坚持考试的,延长考试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治疗时间超过30分钟的,应说服考生停考。治疗期间应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陪同,且应寸步不离。

英语听力考试出现听力磁带或设备故障时,考生要稳定情绪,考点会给予解决。考点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用备用听力磁带或备用设备,仍解决不了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考区主任和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考试时间顺延,将所延误的时间予以补足。

祝全体考生高考顺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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