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及各报名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11月1日(周六)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从2014年6月9日起至2014年9月5日12:00止。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的报考信息全部在网上提交。我市采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确认为主,现场缴费确认为辅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操作。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 KB以下(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5456552)。报名成功后未按期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要求同上)到指定报名点(详见附件1)现场辅助报名、缴费。各报名点于2014年9月5日前将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报名成功后由报名点打印)及费用汇总后,报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逾期未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报名点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点现场报名的,由该报名点负责发放证书;网上报名的由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负责发放证书。
3、报考人员应对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自己的报考条件及填写信息负责,如实填报。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被做出“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未达到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误报并通过审核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点和网站只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完整,不负责报考人员的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工作。在办证审核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五、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应在10月24日至10月31日12:00前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或www.xapta.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或未领取准考证的,或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4、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1月5日前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证书办理期限为合格标准下发后6个月以内,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5、报名咨询电话:85456551
七、考试用书征订
1、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7号)精神,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作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2、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是考试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对报考人员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各报名点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统一征订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的规范教材,坚决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对违规操作的报名点将严肃处理。
3、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的单位及报名点务必于6月25日前将经济考试用书预订单(附件3)交我中心考务一部,以便及时预订经济考试用书。联系人:王媛媛,电话:85456551。
征订工作结束后,考生若需教材,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可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014年度全国经济考试用书订单.doc》来源于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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