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2014年度四级联考公安职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面试等工作将陆续开展,据统计,将有2800余人参加各级公安机关招录职位面试,按比例预计录取943人。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资格复审
报考盟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的考生资格复审统一在所报职位盟市政府所在地进行,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2014年6月8日—11日。
二、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2011]28号)的有关规定,对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方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指定地点进行,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公安厅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18日。
三、面试
公安职位面试工作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6月21日—27日。
四、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经自治区或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携带《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校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招录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服务期间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交纳面试费。2014年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交面试费;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交纳50元面试费;其他考生交纳100元面试费。(免交面试费的考生资格复审后,也必须在交费处登记,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6.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还须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1份),并粘贴近期二寸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好有关内容,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护照)、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
7.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评最后一天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8.对未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已交纳的面试费全额退还。
9.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有关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10.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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