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共受理申请41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31人合格(名单见附件)。
一、审查合格人员,我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领取证书安排如下:
1.领证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领证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17楼B座1712室)。
3.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代领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2014年常工院应届毕业生到常工院周晓飞老师处领取。
二、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可来电咨询未通过的原因,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附件:天宁区2014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合格者名单:
http://www.tnedu.com/PortalWeb2010/InfoDetail.aspx?InfoID=5f4eece0-5265-4d96-8618-d54f0350be2b
序号 | 姓名 | 申请资格种类 | 任教学科 |
1 | 李梦羚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2 | 朱雪莲 | 小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3 | 张蓉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4 | 孙梦茜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5 | 王涵洁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6 | 魏菁 | 小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7 | 宋浏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8 | 彭嫣然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9 | 陈倩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10 | 陈一青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11 | 曾繁翠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12 | 王娜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13 | 徐春燕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14 | 周丽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15 | 沈昱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美术 |
16 | 章黎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体育 |
17 | 刘燕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18 | 沈佩华 | 小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19 | 王婷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20 | 黄瑛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21 | 徐志颖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22 | 林倩娴 | 小学教师资格 | 音乐 |
23 | 严兰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24 | 钱云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25 | 黄雯静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26 | 代荣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27 | 黄汝群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28 | 李向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29 | 孙新娟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30 | 黄帅帅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英语 |
31 | 吴卓雅 | 小学教师资格 | 信息技术 |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