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市蓬莱市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616 次 日期:2014-05-29 1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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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 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教师(岗位要求详见附表),重点补充农村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能适应我市教育教学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年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毕业生。

2、2013年、2012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烟台市生源的毕业生。

3、蓬莱生源或具有蓬莱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毕业生。

4、蓬莱生源或具有蓬莱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统招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符合报考职业学校招聘岗位的考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可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专业(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 [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2)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受理。报名地点: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2、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蓬莱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蓬莱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3张2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照片不得美化修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生源地及是否师范教育类)或所在院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打印并加盖印章),体检考核时另行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迁移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已在蓬莱市教育体育局报到的无需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上述证明材料或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报名时间内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蓬莱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到蓬莱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模板,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需报考者本人手写签名)、编辑个人照片,将相关证件、证明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扫描成图像文件,连同编辑填写好的准考证一起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pllfh@126.com。经初审合格的,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考务费,也可现场缴费。缴费时间截至现场报名最后结束之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

(3)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非定向招聘岗位;其它岗位将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按顺序依次分别调整到中学段非定向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蓬莱市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蓬莱市教育信息网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办理退费手续,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29日。6月27日—28日,考生到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卷面分100分(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能力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音乐、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招聘学科考高中语文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招考计划在5人以上的按1:2.5比例、招考计划在5人(含5人)以下的按1:3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类别说课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说课能力测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说课能力测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蓬莱市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将进行资格复查。如出现资格复查与现场报名时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查结果为准。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后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电子邮件报名时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能力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说课能力测试

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的有关课节,所说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现场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音乐、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招聘学科说课能力测试加试专业实践操作,按照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与专业实践操作成绩5:5的比例计算说课能力测试总成绩。

为保证人员素质,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招聘学科说课能力测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说课能力测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说课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说课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蓬莱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说课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如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评委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说课能力测试,并以重新说课能力测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说课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拟定分配去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蓬莱市教育信息网公示(网址:www.pledu.net)。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蓬莱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监督电话:0535-5643526

附件:2014年蓬莱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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